新京报讯(记者 罗晓静)中国是世界上音乐数字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数字音乐使用率超过了96%。受疫情影响,音乐产业进一步向线上转型,数字音乐平台之间竞争更加激烈,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建议,完善线上音乐付费机制,提高网络音乐付费率。


此外,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带来的建议还包括“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关系建设”“强化著作权司法保护”等。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受访者供图


建议提升网络音乐付费用户比率


马一德称,近年来,中国数字音乐产业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更快更好地传递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9年底,突如其来的疫情使得线下音乐活动严重受阻,这必将使得音乐产业进一步向线上转型,并催生数字音乐平台之间更为激烈的竞争。

 

随着数字音乐平台的逐渐壮大,以及音乐和正版化工作的不断推进,音乐版权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根据国际唱片业协会的统计,目前中国网络音乐用户付费转化率仍处于较低水平,美国音乐付费率接近50%,而中国整体付费率只有5%左右,差距非常明显。

 

马一德分析称,中国网络音乐用户基数庞大,产业增长空间巨大,如能有效提升付费用户比率,不仅能推动网络音乐产业稳步发展,更能强化人们对于版权价值的认可,从而促进中国其他版权产业的协同发展。从近几年网络音乐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只有进行严格的版权保护,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稳定预期,才能更好鼓励作品创作,进而吸引更多用户付费使用。“因此,制定行之有效的付费商业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音乐服务、进行音乐版权付费宣传等措施,提高网络音乐付费率,维持行业可持续发展,反哺音乐创作,已经迫在眉睫。”


建议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此外,他还建议,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逐步推动音乐领域著作权集体管理市场适度竞争机制,设立符合数字音乐发展实际的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最适合集体管理的音乐版权领域,集体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对于推动行业发展非常重要。

 

横向对比世界各发达音乐市场的集体管理制度,他认为,唯有开放竞争机制,才能从监管源头解决单一集体管理制度下的版权管理低效、无序等问题。国内音乐集体管理组织应当积极发挥制度优势,吸引更多海外著作权人将其作品通过集体管理的方式进行对内授权使用,促进作品更广泛传播的同时,也可以提升自身业务影响力和国际形象。“同时,应当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立足中国数字音乐快速发展的实际,以数字音乐领域为试点,推动设立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吸纳行业各环节主体共同参与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与管理。”

 

新京报记者 罗晓静

编辑 丁天 校对 卢茜